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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监测体系及相应标准亟待完善

   日期:2006-05-12     作者:管理员    

      我国土壤调查监测今年将进一步展开并进入实质性阶段。有关专家建议应制订全国土壤调查纲要;进一步加强市、县级环境监测部门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制订统一的评价标准和综合分析技术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并把经费保障落到实处。  

        据介绍,目前我国土壤环境监测存在现行标准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有机污染物没有参照标准;分析项目中土壤测定方法不够科学;试点调查农产品样品数量偏少,且受时间限制;试点监测过程中与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不够;土壤调查专项资金支持不到位;监测项目对土壤污染和污染物特性针对性不强;基层环境监测站的能力需要加强等问题。  

        为此,专家建议,必须保障开展全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组织、经费、技术、标准和核查等方面的落实,准确掌握全国环境监测能力状况,技术方案既要达到调查监测的目的,也要兼顾全国监测能

力水平不平衡的现状;明确规定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在调查中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内容;全国范围的土壤调查监测重点工作应由市、县环境监测部门完成;积极开展土壤监测业务培训,为保质保量完成土壤监测任务提供能力保障;加强土壤分析评价标准研究,制订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根据我国国土辽阔的特点,开展土壤监测监督检查,除国家组织专家检查外,还需要组织各地分片互查,取长补短,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土壤信息数据库,提高调查成果应用效率;增加采样深度,以更准确地反映土壤污染对农作物的危害,更好地掌握土壤污染与农作物生长的关系,在重污染地域增加土壤采样。  

        2005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启动《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一省三市开展土壤监测试点工作。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有关专家介绍,我国现有环境监测站2200个,但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的为数不多。土壤环境监测落后的原因一是对土壤污染重视不够、认识不够;二是土壤污染监测和治理立法欠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控制指标少,评价较难,土壤与人体之间的物质流动关系较复杂,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制订土壤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难度很大,有些指标可以监测但很难评价;三是目前绝大部分环评缺乏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内容;四是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12月发布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宣传落实不到位,有些基层环境监测站至今尚不知有这样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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