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污染内忧外患 亟需控制源头

   日期:2007-05-18     来源:中国测控网    评论:0    

    两会期间,记者在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张燕丽过程中获悉,全国人大已经把《循环经济法》列为2007年的立法计划,同时今年8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届时法案将对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的利用做出明文规定。如此,中国的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将有望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得到相互协调和有机统一。

    张燕丽代表还对记者说道,废旧家电的循环利用问题一直很突出,其中80%的废旧物品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处理及利用,造成资源浪费;而某些含有6种有毒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电子垃圾回收利用或者处置不当,除了对水、空气、土壤和动植物造成污染外,还会形成一条危害人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的污染链,这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无法估量的破坏。

电子垃圾污染内忧外患
    早在2005年3月,绿色和平组织就在中国广东的贵屿镇区采集了70多份灰尘,泥土,河流沉积物以及地下水的样本。结果发现,这些地区的重金属超标严重。用绿色和平组织环境监测专家的解释:焊接部件中的铅和锡,电线电缆中的铜,电池及焊点中的镉以及阻燃剂中的锑都是这些地区重金属超标的原因。同时这些地区采集到的铅含量是其它地区的数百倍。

    而来自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数据更是令人触目惊心:中国仅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电脑五种电器的年报废量就超过1.5亿台。同时,全世界电子电器废弃物80%被运到了亚洲,其中90%在中国消化。中国正在成为世界最大的电子电器垃圾集散地,而广州珠三角地带则是洋垃圾进口的重要基地,这也就是为什么广东贵屿镇区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原因。中国电子垃圾污染现状用“内忧外患”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解决电子污染亟需源头把控
     针对目前我国电子产品中普遍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污染和堆积如山的电子垃圾现状,需加强法律控制电子垃圾污染的力度。由信产部与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七部委联合制定并发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07年3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这与已经实施的欧盟RoHS和WEEE两项指令一起对国内电子信息企业产品研发和企业经营形成不小约束力。
    
     《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政府通过规范市场准入,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电子产品将无法上市。这就促进企业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开始做好对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如替代、减量化。《管理办法》既体现了“从源头抓起”、“污染防治”、“预防在先”的环境保护思想和原则;又为废弃电子信息产品的回收、拆解和处理再利用奠定基础。

环境友好型产品成未来企业产品发展新趋势
    专家普遍认为,环保是大势所趋,电子垃圾回收是世界环保的重要内容,《管理办法》尽管会给国内企业相关产品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其将促进我国电子电气工业的技术进步,通过科技创新来设计开发环境友好型产品,提升我国电子电气企业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因此环境友好型产品的设计开发正变得日益重要,它将是各国企业特别是民族企业的市场发展新趋势。

    环保专家称,企业环境友好型产品的设计开发需要公司科技创新体系的支撑。在这方面,日本企业特别是民间企业的科技创新体系非常完整,并普及到企业基层。2002年获得诺贝尔化学奖的田中耕一,就是岛津制作所的一名基层技术人员。当今以“科技创新”来“实现人类和地球的健康”正越来越多的被企业视为其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战略。“以科学技术向社会作贡献”等类似观点就纷纷被许多日系企业作为经营口号予以推广。面对这种趋势,中国企业更应该以这种思想来经营市场,以绿色环保理念来设计开发产品,这既符合中国当前电子电气企业受欧盟RoHS 指令和中国《管理办法》影响后转变企业发展战略方式的科学创新发展观,也适应当今中国建设节约、环保、和谐社会的时代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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