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监控电子眼到底适不适合隐蔽拍摄

   日期:2013-01-25     评论:0    

经常开车经过的街路,突然得知早就安装了“电子警察”,你的第一反应是啥?指定会惊出一身“冷汗”,回忆是否曾在那里违章过。22日,辽宁省政协委员程利国建议:应该调整隐蔽摄像头的位置,同时在摄像头处增加提示标志。

第一棒:委员建议

纠正违法应以教育为主,不能单靠罚款

22日辽宁省政协委员程利国和李广瑞分别提交“关于隐蔽电子拍照系统和增加拍照提示的建议”和“关于改进我省交通摄像头安装中存在问题的建议”。两份提案中都指出,摄像头应该安装在“明处”,同时设置提示标示。

程利国表示:近些年,沈阳在交通路口增设了很多电子拍照系统,用来管理交通违法现象,应该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有很多电子拍照系统设在隐蔽之处,电子拍照系统应该给市民一种警示,应该是以教育为目的,如果藏在隐蔽之处,就只能起到罚款作用,没有起到教育目的,而且还会对执法部门的形象有所损害。

另外,应加设提示标牌,例如:“此处拍照”、“前方20米有拍照”等,让驾驶者看到后能够自觉遵守,不违法,也能对解决交通拥堵起到更好的作用。

李广瑞委员建议:对全省的交通摄像头进行排查,对不合理、不必要的摄像头要立即拆除。交通限速标准的确定要更加科学、合理,交通警示标志的设立和摄像头的安装要更加明显。要聘请专家对全省交通摄像头的安装进行统一科学的规划,使摄像头与交通警示标志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起到警示交通、保障安全的作用。

第二棒:记者调查

摄像头距路口10余米还有树“遮挡”

在沈阳市区,确有一些交通摄像头存在着标志不明的情况。22日,记者走访了黄河高架桥(崇山路)西侧辽大东门、太原北街北五马路。在太原北街北五马路,十字路口靠北侧中间位置有两个电子摄像头,但距离这两个摄像头的北面15米靠路西,还有一个摄像头。

据出租车司机李师傅介绍,这个摄像头可能是拍摄不按线行驶的,“距离这么近,路过的司机都关注路口的摄像头了,这个摄像头在路边,而且夏天时还有树叶影响视线,很容易看不到这个摄像头,我就被拍到过。”记者观察,这处靠路边的电子摄像头前后左右10米范围内都没有明显的提示标志,不注意观察很难看到。

而在黄河高架桥(崇山路)西侧辽大东门,开车经过那里的一座过街天桥时,在醒目的位置写着“雷达测速区”标志牌,在标志牌的南侧桥上,可以明显地看到几个电子交通摄像头。另外,据了解,在沈本高速进入沈阳处,摄像头“藏”在指示牌背后;在铁西区腾飞街也有摄像头被树木遮挡。

第三棒:市民声音

有主张安“明处”的,也有支持违法就该罚

22日记者就摄像头安装的情况采访了多位市民,市民们的反应不一。一部分市民表示“摄像头”应该安装在“明处”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还有一部分市民表示,就应该安装在“暗处”,违法者就应该得到处罚。

市民谭女士表示:“我开车经常遇到这样的现象,有时候开车经过一段路后突然发现这条路上的某个位置突然多出来个摄像头,使得我后怕不已,不知道被拍上没有,以至于开车时总是溜号回想,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市民杜先生表示,摄像头就是专门对那些违法的人设立的,你不违法也拍不到你。就应该设置在“暗处”拍摄,如果设置警示牌部分违法司机到此可能遵守规定,可到了下一个岗就会接着违法。还有市民表示:现在摄像头种类比较杂,不仅有交警的摄像头,还有城市建设管理的等,不知道哪些是罚款的,有些分辨不清。

第四棒:政府回应

“圆球形摄像头”专门抓拍违法调头,今后有望推广

沈阳公安交警信息网公布:截至2012年11月21日,沈阳全市安装“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共1427处,其中仅2012年安装109 处。记者发现,前几年安装的摄像头主要分布在城区一二级主要干道十字路口上。去年安装的摄像头多安装在与主要干道相交会的三四级小街路路口处。同时近年来摄像头还布局在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接入沈阳市区的入口等处。

沈阳市交警部门表示:今年沈阳市还将继续添加摄像头等设施,主要将分布在城区三四级街路和二三环之间的道路等处。在新设摄像头启用前还将继续对其点位进行公示,这样根本就不会存在着“隐蔽拍摄”的可能。同时今后还将利用科技力量对城市交通进行科学有效管理。

据了解,今年初沈阳市交警部门就在青年北大街市政府东门前试点安装了新式“圆球形的摄像头”,这种摄像头可以多角度拍摄,专门抓拍违法调头车辆。今后这样的摄像头有望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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