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行新的全链条食品监管模式

   日期:2013-07-01     评论:0    

目前,武汉食品安全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涉及的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划转已基本到位,今日起实行新的全链条食品监管模式。

这种新体制打破食品安全监管“分段治水”格局,完整锁定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农业部门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监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监管,两部门共同承担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这种新体制在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尚属首例。

以往,武汉食品安全监管由多部门分段负责。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餐厨环节监管。各部门分段查处违法事件,无法及时互通信息,经常造成执法空白。整合以后,在食品加工、销售、餐饮任何环节发现问题,统一由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

整合后的食品药品监督局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市局管标准,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督办,承担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技术监管责任。原直属市局的区分局整建制下放各区和功能区管理,由地方政府直管并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各区政府还将在街道(乡、镇)设置食品药品监督所,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实现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

新体制运行后,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量将成倍增加。该市将从质监、工商划转部分执法人员,充实食品药品监管力量。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将达到2000余人,是原有的两倍。

武汉市市长唐良智强调,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核心是优化体制、整合职能、下沉管理、明晰责任。工作成败关键取决于人。他要求各区全面启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基层防线。

 
标签: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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