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智慧城市目标是为人服务

   日期:2015-03-10     评论:0    
核心提示:3月5日,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总理在报告中提出,提升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发展智慧城市,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

3月5日,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总理在报告中提出,提升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发展智慧城市,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亿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孙荫环认为,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新型城镇化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大的潜力与动力之所在。 “作为在新型城镇化一线探索多年的实践者,我们深刻感到,实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需要与信息化深度融合,而智慧城市是信息化与城镇化的最佳契合点。”

据世界银行测算,一座百万人口智慧城市的建设,在投入不变的前提下实施全方位的智慧化管理,将使城市的发展红利增加3倍。

2014年被称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元年。建立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遥感遥测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智慧城市,不仅可以带来研发、生产、管理、服务效率的提高,还可以打破时空限制,实现生产生活要素有机组合,使城市的公共服务资源向乡镇延伸和覆盖,让城市管理更加科学,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产业结构更加高效,城乡发展更加均衡,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的质量与内涵。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已达193个。“与地方智慧城市建设热潮相对应的是,在国家层面却缺少有关‘智慧中国’的顶层设计,许多人对智慧城市的内涵和模式并不清晰,标准和规范尚不统一,有的地方财政盲目投资造成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孙荫环表示。

为此孙荫环建议,加强国家层面的统筹,将智慧城市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

一是统一智慧城市认识,培养各级领导的信息化思维。从当前实际看,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对智慧城市认识不同,如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多从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城市规划建设的角度,信息化主管部门则从工业化、信息化相互融合的角度,而地方政府又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角度。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和全局性的特点,需要统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合一,设定长远目标和阶段任务。目前,我国的信息化发展要快于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要将信息化成果融入进去,才能以信息化引领城镇化的发展。

二是把握需求导向,因地制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有些地方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盲目模仿其他城市,跟风建设,把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贪大求全。智慧城市建设应把握好需求导向,可以采取急用先上、效益为本、循序渐进的方式,以提高效率、创新服务为目标,以政府、企业、公众需求为核心,以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环保、智慧城管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先行,从而有效支撑新型城镇化。

三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智慧城市建设的创新机制。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非常广泛,部门条块分割、数据不同步、信息不共享等因素,严重制约智慧城市创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确保智慧城市建设中各行各业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此外,为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事关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产业发展,应该列入国家和地方战略新兴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创新商业模式,扩大投资渠道,打造专业的智慧城市运营商。

四是加快智慧城市标准设计,推进“智慧中国”布局。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建设标准和评估标准,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标准衔接不畅,应该加快相关标准的设计与制定,确保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密切协作,推进信息技术、信息资源、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应用和管理等系统标准尽快出台。在“智慧中国”的总体布局和国家标准体系支撑下,逐步实现跨城市社保、医保、房地产联网,信用体系等大数据信息平台的全国统一整合,把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操作层面。

孙荫环表示,建设智慧城市的真正目的是为人服务,为市民提供宜居的、安全的、绿色的生活环境,以及良好的就业机会和良好的创业环境。我们期待以智慧的力量推动新型城镇化,实现“让城市更智慧、让生活更美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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