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 动力电池回收遭遇“寒冬”

   日期:2016-09-19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评论:0    
核心提示: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我国动力电池报废也将成规模,车用动力电池退役后,如果不进行必要的回收和处理,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动力电池回收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固废处理乃至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大软肋。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我国动力电池报废也将成规模,车用动力电池退役后,如果不进行必要的回收和处理,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动力电池回收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固废处理乃至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大软肋。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推动了动力电池的销量。但是,这也意味着动力电池的报废高峰即将到来。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我国动力电池的报废量到2020年将累计达到12万吨至17万吨左右。

这么多报废电池在一起的场面,想想就很“壮观”,由这些报废电池产生的污染和辐射会相当严重。因此,如何处置这些报废的动力电池,成为了需要提上日程的议题。

2020年累计达17万吨 动力电池回收遭遇寒冬

动力电池回收遭遇“寒冬”

有港媒近日报道称,内地目前为全球最大的铅蓄电池市场,而每年产生的废旧铅酸电池超过300万吨,废旧铅酸电池回收的市场潜力极大。废旧铅酸电池具很高回收利用价值,而旧电池再利用率达到八成,当中重炼的合金铅锭可供铅酸电池厂重用制作新电池。惟因缺乏完善回收体系,大部分旧电池最终流入非法市场粗暴拆解,内里重金属、电池液最终污染环境。

那么,到底是哪些因素阻碍了动力电池回收呢?

业内分析认为,阻碍企业主动回收动力电池的关键在于无利可图或只有微利可图。专家表示,回收处理1吨废旧电池的花费约5575元;回收处理1吨废旧三元电池的收益为5900元;回收处理1吨废旧LFP电池的收益为4000元;三元电池回收,可实现预期经济效益,LEP电池回收则须通过提高回收处理效率以期实现经济效益平衡。而在政策方面动力电池回收也一直缺乏监管,各方面对相关政策的执行不乐观。

四大决策破解动力电池回收难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企业及消费者应该积极发挥联动机制,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和再利用产业的发展,减少动力电池的污染和浪费问题,延长动力电池使用寿命和价值链。

(一)研究电池标准化并落实可追溯体系

动力电池的标准化,影响了其回收和再利用过程中拆解、检测等装备复杂程度、一致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因此有必要对动力电池的结构设计、连接方式、工艺技术、集成安装等标准化进行研究。

进一步落实《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中要求的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及可追溯体系,尽快制定动力电池编码强制标准,将可追溯系统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管理挂钩,保证电池有全生命周期信息记录,提高检测评估的便利性和准确性。

(二)制定和实施动力电池回收奖惩措施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明确了电池回收责任主体和追责方式,但是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赏罚机制,企业也没有将动力电池回收看成是有利可图的事情。目前,亟需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激励实施细则,建立明确的赏罚机制。比如对未按照回收政策履行责任义务的企业进行必要的惩罚,包括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甚至与车辆公告和电池目录挂钩;可以对电池回收企业和电池再利用企业按照电池套数、容量等方式进行补贴、税收优惠,保证回收再利用企业的经济性。对消费者可以采用押金和奖励并行的制度,消费者主动上交废旧电池时,退回押金并增加额外补偿,培养消费者动力电池回收的意识。

(三)加大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需要加大对废旧电池拆解、重组、测试和寿命预测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提高其技术成熟度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同时提高电池拆解,重组及回收技术的工艺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提高拆解、重组和回收过程的效率,使动力电池回收的材料和再利用电池出厂具有经济可行性和安全性。

(四)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试点

在开展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创新商业模式试点,积累经验之后,对具有推广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复制,避免一哄而上。落实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体系建设,并利用补贴机制和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积极性,但要避免一些投机企业为了补贴跟风进入这个行业,形成公平和良性的竞争机制,以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

工信部官员:正制定动力电池指导性文件

近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汽车处处长陈春梅透露,目前工信部正在加快起草和编制《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望在年内公布。同时,已经进入最后打磨阶段的动力电池技术路线图也有望在近两月发布。

《指导意见》明确了动力电池产业2020年到2025年的主要发展目标,也提出了促进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2020年的目标现在已经很明确了,2025的目标是:要进一步加快研发和生产新体系的电池,推动新体系电池的产业化。”

陈春梅介绍,《指导意见》将会在加快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设、加强锂电池的升级和新体系电池的研发、推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加强产品安全的质量检查、完善管理业务体系等方面制定进一步的任务与措施。

除《指导意见》,陈春梅透露,动力电池的技术路线图现在已经在做最后的文件打磨工作,并有望在近两个月发布。

此外,陈春梅介绍,正在加快出台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的实施办法,会明确各方的责任,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另外会加强动力电池产品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现在正在制定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的试点方案,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在一些重点的地区、一些可以回收利用的领域,做一些试点工作。

总结:未雨绸缪,尽快转型

电动汽车行业的火爆导致动力电池的报废率即将迎来高峰。尽管目前对于动力电池的处置有一些普遍的方法,但仍然不够完善。

因此,我们需要未雨绸缪,尽快转型,开发出新的处置方法。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出现与1894年伦敦的“马粪危机”类似的情形。当无法处理废料时,或许会“置之死地而后生”,出现新的替代品。不过,相信随着技术的发展,未来对报废动力电池的处理方法将更加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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