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国际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周 十大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征集通知

   日期:2018-01-30    
核心提示:为响应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号召,向全社会推广我国在太阳能发电、风电、互联网+智慧能源、微电网、光伏扶贫等清洁能源领域的优秀项目和先进经验,“2018年中国国际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周”十大清洁能源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即将展开,即日起可通过推广周官方网站(http://www.chinacleanenergyweek.cn)进行报名。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

北京泰格尔展览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一、活动概况

为响应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号召,向全社会推广我国在太阳能发电、风电、互联网+智慧能源、微电网、光伏扶贫等清洁能源领域的优秀项目和先进经验,“2018年中国国际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周”十大清洁能源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即将展开,即日起可通过推广周官方网站(http://www.chinacleanenergyweek.cn)进行报名。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鼓励清洁能源行业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高科技成果转化步伐,通过示范项目带动一批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和应用。届时将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电视媒体,《经济参考报》《新华每日电讯》等新华社平面媒体集中展示,并通过新华网、中国金融信息网、新华丝路网等网络媒体,以及新华社客户端对示范项目和专家点评进行展示。

为确保十大清洁能源示范项目的真实、有效、公平、公正,拟邀请来自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国网能源研究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等机构的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组织地方政府、行业专家和相关企业在2018中国国际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周主论坛现场开展学习、点评与交流。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

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力行业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

北京国际展览中心

北京泰格尔展览有限公司

(三)媒体支持

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新华每日电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经济日报、中国电力报、中国能源报、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中国金融信息网等。

三、活动内容

评选活动拟于2017年12月开始,2018年3月中旬结束。采取组织推荐和自主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评选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案例征集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31日)

2018中国国际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周十大清洁能源示范项目的评选,围绕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展开,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清洁能源项目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二)案例评选阶段(2018年2月-3月中旬)

评选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在推广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采取网络投票、微信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初选。

第二阶段拟邀请来自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国网能源研究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等机构的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多轮评选、意见讨论和投票评定。

(三)案例发布阶段(2018年3月27日)

在2018中国国际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周开幕式暨主论坛上发布,并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或奖杯。相关活动由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新华社客户端、中国金融信息网、新浪等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四、征集要求

报送项目原则上要求选取近两年内建设运营的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推广意义的清洁能源项目,报送内容应具备真实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典型性,并附上视频、图片等资料,要求1500-3000字。具体要求如下:

1. 项目基本要求

l 示范项目所采用的设备以国产为主,且各主要系统的技术参数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l 示范项目所采用的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l 示范项目具备完整的备案、调研和规划设计方案;

l 示范项目所发电力消纳比例高,管理和运营模式新,注重多能互补和高效利用;

l 示范项目稳定运行6个月以上。

2. 创新性

报送示范项目要围绕清洁能源的示范推广应用,具有观念新、做法新、思路新的特点,要求具体介绍在土地、融资、建设运维、并网消纳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亮点和成效。

3. 成效与评论

报送项目对清洁能源的示范推广具有明显实效,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的生产和消费,对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可附加项目专家加持材料,包括过往相关专家、研讨会、论坛对案例项目的评价。

4. 典型与示范

报送项目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对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推广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本次评选活动不向参与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但强调参与单位必须保证示范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并在项目创新性、示范性和典型性上匹配参评要求。

五、组委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艳霞 女士

电  话:010-58361562

邮  箱:xuyanxiaac@126.com

2、联系人:苏宁宁 女士

电  话:010-84600657-688

邮  箱:suningning@tigerz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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