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专家呼吁制订电网环保国家标准

   日期:2006-08-17     来源:慧聪网    评论:0    
    中国目前尚未有相关国家电网环保规定和标准,电力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对此研究针对性对策,尽快制订出具体的电网环保国家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制订《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已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该标准规定了电磁波作业人员和公众在电磁波照射下可接受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其中包括了像使用手机这样的局部照射情况下的电磁辐射限值。该标准的推出将规范电磁辐射设备的使用,限制无用电磁信号的发射,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环境。 

    同时,一个《关于低频噪声的国家标准》也在征求意见。变电站除了令人质疑的辐射问题不但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标准,就是它发出的噪声也将会有更为明确的标准。 

    专家视点 

    中国输电线路设计 

    没有考虑对公民健康的影响 

    输电线路邻近住宅工频磁场是否会对居民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已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之一,以美国为例,它己引起美国国会的关注,很多机构如国家科学院(NAC)、全国研究委员会(NRC)、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NCRP)、全国环境卫生学会(NIEHS)和国家癌症研究所等都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实际上已不单是电力部门工作,已成为政府行为,已用于这方面的投资相当可观。 

    我国输电线路设计时基本上没有考虑这一问题。但从目前我国线路设计邻近民房的规定来看,线路两侧居民实际承受的工频磁场将远远大于美国或其他国家水平。 

    建议调查居民承受工频磁场水平 

    当前急需做的工作是全面和切实调查我国邻近输电线路的居民实际承受的工频电场和磁场水平以及他们的真实反应。其次是认真收集、整理、研究和消化国外的研究成果。 

    房屋对工频磁场的屏蔽作用很微,按照我国输电线路对邻近民房的规定,特别是邻近或跨越楼房时,进入室内的磁场将远远大于国外,因此调查邻近输电线路楼房内的工频磁场大小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广州变电站环评均达标 

    室内变电站完全可以达到国家标准 

    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总工程师孔令丰,高级工程师周睿东主任均认为,输变电站不可避免的存在工频电磁场,噪声等问题,但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就是安全的。 

    国家现行的推荐标准是根据国际推荐标准来定的。对环保部门来说,推荐标准即强制执行标准。 

    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所做监测过的所有变电站中,工频磁场的强度没有一个是不合标准的。在广州市,我们所做的变电站的环境评估中,还没有出现因为环评不达标的情况。 

    孔令丰表示,就电磁辐射对人的伤害而言,中国没有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只是对在高压线附近生活的人感觉做过一些调查,比如有无触电感等。 

    而从环保以及最优化的角度来说,周睿东认为变电站当然不建在居民区是最好的。但由于考虑成本,规划等问题,如果要建在居民区,室内变电站所用的设备能将辐射屏蔽到最小,完全可以达到国家标准。 

    至于如何检测未建的变电站的磁场强度,周睿东说国家标准并没有规定要和居民区距离多远,而监测方式一般采用类比的方式,即找一个规模,电压等级,电容量,所用设备相似的已经运作的变电站进行类比,因为在没有建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理论计算,进行类比。 

    链接 

    上海拟订《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上海政府宣布,计划在“十五”后期以及“十一五”期间,每年投入50亿元资金用于输变电设备和电网的建设,并将先后新建6座500千伏变电站、62座220千伏变电站、60座110千伏变电站以及一大批35千伏和10千伏的变电站,以增加电力供应。 

    为消除老百姓对变电站的恐慌,保障电力设施顺利建设,上海市环保局即将出台一部《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将“站群矛盾”化解在源头。 

    由于涉及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在正式出台前,还将广泛听取专家和市民的意见。《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正式出台后,上海市环保局将做成科教片,向广大市民进行科普宣传,引导人们正确对待电磁辐射。 

    100千伏以上变电站属电磁辐射项目 

    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明确把100千伏以上送变电系统列入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单中。 

    目前关于电磁辐射的防护标准有三个: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GB8702-1988) 

    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 

    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JH/T24-1998)。 

    前两个是国家标准,后一个是行业技术规范。 

    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明确指出,“本标准适合一切人群经常居住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也说明:“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国外对输电线路安全 

    有界定标准 

    中科院著名电磁专家邵方殷指出,输电线路邻近住宅工频磁场是否会对居民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已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之一。而工频磁场与电场限值则成为各国界定输电线路是否安全的标准。 

    但目前各个国家,就邻近民房的工频磁场与电场的限值,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一些国家制定了自己的标准,但差距不大。 

    国际上有明确规定邻近民房工频电场限值的国家有:波兰、捷克、美国蒙大拿州…… 

    美国一些州没有明确规定邻近住宅的场强限值,但都规定线路走廊边缘的场强限值,住宅处场强将大大小于线路走廊边缘场强。 

    1995年美国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NCRP)提出电磁场暴露导则,该导则还提到瑞典根据住在高压输电线附近,儿童白血病和年磁场电平影响的相关性,提出工频磁场2mG(0.2μT)作为输电线路通过居民区的导则。 

    委员会考虑了实验室关于生态效应的研究及流行病学的报告后建议: 

    1.新建托儿所、学校、游戏场附近磁场不超过0.2μT。 

    2.新建房屋不要建在现有高压输电线下或邻近处,每天超过0.2μT磁场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新建输配电线路时,不要使邻近的现有住房处磁场超过0.2μT。 

    4.新建办公室,降低间歇的和周围环境的磁场到0.2μT。 

    美国: 

    线路应减少暴露 

    1979年瑞典Wertheimer和Leeper首次发表文章认为,与居住在其它地方的儿童相比,邻近电力线路居住的儿童患白血病的几率较高,由此引起了工频磁场是否会引发癌症的广泛研究。到目前为止关于工频磁场是否对健康无害国际上还没有一个明确、肯定和一致性的结论。 

    在1999年6月15日,美国全国环境卫生学学会(NIEHS)就“暴露于电力线电场和磁场中的健康影响”,向美国国会提交了一份报告。其中结论和建议是: 

    “30名科学家组成的国际专门小组,小组投票(19/28投票成员)得出结论:‘有限的报告证明,与居所暴露有关的儿童白血病以及与职业性暴露有关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发生率的升高’”。 

    报告建议,电力部门在选择线路路径时,应按现有实践经验来减少暴露,并继续探索新的措施来减少输电线和配电线周围的磁场。在不增加其他危险、诸如事故性的触电或火灾的条件下,鼓励那些降低邻近配电线磁场技术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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