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表国际建议IR46修改情况介绍

   日期:2006-10-20     来源: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作者:陆祖良     评论:0    
    电能表国际建议IR46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下属第12技术委员会TC12组织起草的一个技术文件,为新设计生产的电能表的型式批准提出建议,是法制计量的组成部分。我国作为OIML的一个成员国,现行的电能表检定规程JJG307是按照IR46制订的。  

    原来的IR46是1978年制订发布的。从2002年开始,TC12组织各成员国,以瑞典计量院SP为工作组秘书处,对IR46进行修改。我国参加了这一项工作。  

    修改的背景来源于欧洲、北美和澳洲一些先进国家提出的“放宽的市场中的电能测量”(MeasurementsofElectricalEnergyonDeregulatedMarket)这一概念。所谓“放宽的市场”(DeregulatedMarket)或“放宽的电力市场”(DeregulatedElectricityMarket),是指用户可以自由地向任何一家或几家发电厂购买电能,也可以由这一家发电厂改为另一家发电厂供电。这主要是为了鼓励发电公司的竞争,保护用户的消费。在这个背景下,对发电、供电,特别对电能的计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2002年9月至今国际工作组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讨论各项条款的修改。在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的领导下,我和其他一些同志跟踪并参加了这些会议(2005年11月会议因故未参加)。  

    这次修改最主要的特点是参照的对象改变了。原来的IR46参照的是IEC标准,这次修改基本上参照了欧洲计量指令MID。对照我国目前的情况,我国现行的电能表国家标准和规程基本上都是参照的IEC标准,因此相互之间是基本协调的。  

    欧洲计量组织发布的测量仪器指令MID(MeasuringInstrumentDirective),已经在其成员国中推行。MID对十种与公共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税收和公平贸易有关的测量仪器提出了技术上的要求,例如水表、气表、电能表、热表等。其中附件3(MI-003)是针对电能表的。这是一个与IEC标准完全不同的体系。其中一些建议不涉及实质性问题,像我国习惯称谓的等级名称2、1、0.5、0.2级表用A、B、C、D来代替,经过讨论我们可以接受。但还有不少问题,这个文件与IEC标准是不一样的,因而与我国现行的技术文件也是不一样的。主要问题在于MID不象IEC标准那样区分不同的原理,对机械表和电子表提出不同的技术指标。有一种观点认为,在相同的电网上,连接相同的负载,担负相同的计费任务,应该具有相同的技术指标。这里最主要的是我国具有巨大生产能力的2级机械表将遇到困难。IR46修改中的一些方面有与中国利益有不一致的地方。  

    对此,我国机械制造部门,包括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的电能表生产厂,以及电力部门表达了基本一致的观点。他们IEC标准是合理的;我们能够制造更高指标的电能表(机械表),但价格会上涨1倍以上,按照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电力部门以及其他最终用户将不能接受。  

    质监检总局计量司十分重视这些情况,多次听取汇报,作出了重要的指示,并作为项目,列入工作计划;指示建立国内讨论和应对机制;同时就一些关键问题与OIML负责官员直接交涉。机械制造部门的行业领导和电力部门的主管部门也十分重视,多次提出重要的意见,给予充分的支持。国内成立了对应的专家工作组,由计量、电力和制造厂三方面的专家组成,讨论相应的技术问题和应对办法。  

    国内工作组以“反映我国情况,维护我国利益”为工作原则。从2002年11月到2006年3月,已经召开了7次会议。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和华立、正泰、英孚特等公司的专家积极参加工作,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国际会议上中国的代表和其他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代表一起,发表一系列的修改意见,积极开展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若干进展,但问题还存在,还需要努力。原来的修改稿对机械表特别是2级机械表持不支持的态度,现在2级机械表在修改稿中得到了保留;机械表的若干技术指标也作出了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修改,等等。但还有一些技术指标我们仍不满意。  

    下阶段我们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符合我国电能表生产情况的修改建议。目前正在排查摸底,希望通过试验了解我国设计和生产的实际能力,为我们下一次的建议奠定基础。受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委托,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了六家具有资质的技术机构,向国内电能表的生产厂家采集样表,主要是2级感应式电能表,包括单相表和三相表感应式电能表。按照下列原则选择厂家:排在我国感应式电能表年产量列表的前列,对我国总产量50%有重要影响;技术先进;外资企业。按照IR46修改稿中提出的方法进行试验。工作正在进行中。  

    反映我国情况,积极参与国际建议的修改,尽可能保证我国利益不受大的损失,这是必要的,也符合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但我们也应该看到,MID的出发点有其合理的地方;尽管我国还没有走到“开放的电力市场”这一步,但生产的逐步发展,一定会提出对电能计量的更高要求;而我国生产厂商出口欧洲市场,则必须按照MID的要求生产,因此我国的生产厂商应该积极了解国外发展的趋势,努力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成本。有关方面也应关注和跟踪这方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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