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突发灾害预警将及时短信发布

   日期:2012-08-01     评论:0    

  昨天,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从灾害勘查排查、预警预报、应急避险和突发救援等多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其中要求,区县汛前排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明确将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纳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将利用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近41年来,受地形地质条件复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等自然因素影响,本市地质灾害比较频繁,发生了多起泥石流、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意见》中称,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是减少灾害风险、减轻灾害损失的重要前提,是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勘查排查

  7区县列入灾害重点区

  在全市16区县中,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7个区县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县。《意见》提出,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同时,重点提高上述7个区县的调查水平。对上述7地区进行灾害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评估危害程度。

  同时,提出要掌握发展变化规律,制定防治措施。并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场地选址调查评价工作。

  汛期检查结果及时公布

  每年7月到8月间,是北京的汛期。意见要求,要加强汛期检查巡查工作,7个重点区县政府要制定方案。对主要地质灾害点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向社会公布防灾责任单位和排查结果。

  同时,《意见》明确市国土局、水务局等部门责任,要督促指导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

  预警预报

  建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国土、气象、水务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

  同时要建立平原区活动断裂监测系统,完善地面沉降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此次特大自然灾害中,公众提出应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例如运用短信发布等手段。对此,意见提出要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明确要求,将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纳入到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着重加强7区县重点隐患点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手摇警报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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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处置

  政府及时划定危险地段

  《意见》要求,要快速有序组织临灾避险。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区县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还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

  遇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当地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地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避免误入造成伤亡。

  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对灾害隐患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定期组织应急避险演练

  各区县政府进一步编制完善区县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构建完整的市、区县两级防灾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避险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意见》要求切实提高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水平,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灾害防治列入干部考核

  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级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需求,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群测群防员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主要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区县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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