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汽车国五标准新涉PM 2.5

   日期:2013-01-18     评论:0    

就在贵阳、郑州等地雾霾天气仍持续的16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通报称,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简称“汽车国五标准”)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适用于汽油车、柴油车等轻型汽车,将颗粒物粒子数量纳入了污染物控制项目。

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车用燃料排放实验室主任岳欣告诉《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颗粒物粒子数量就涉及到PM 2.5(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但他预计,由于目前汽车国四标准仅在北京、上海等大型城市具备供油条件,国四的汽油、柴油标准直到2014年1月 1日和7月1日才分别结束过渡期并向全国铺开,因此国五标准在“十二五”期间全国铺开的可能性不大。

据披露,与现行第四阶段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大幅度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

该征求意见稿并未确定标准的实施时间。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解释说,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与油品供应密切相关。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相关部委也在积极协调满足上述标准的优质燃油的供应时间,我们将根据最终协调结果确定轻型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

 
标签: 环境保护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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