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深陷“质量门”泥潭

   日期:2013-04-10     评论:0    
核心提示:“农夫山泉有点甜”这句广告语家喻户晓,凭借这点,农夫山泉在中国迅速占领饮用水市场,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

“农夫山泉有点甜”这句广告语家喻户晓,凭借这点,农夫山泉在中国迅速占领饮用水市场,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然后最近“农夫”有点烦,从315前后,接二连三被爆出质量问题,或含有黑色不明物,或有棕色漂浮物,或是水源地被垃圾围城,引起诸多质疑。这回可真是摊上大事了。

生产标准“低门槛”

号称国内知名饮用水品牌的农夫山泉,日前又被爆出生产标准不严格。该品牌现执行的产品标准为“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是浙江的标准,但却在广东生产和销售。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广东省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广东的地方标准进行生产。值得指出的是,相比旧的浙江标准和广东省标准,现产品标准放宽了对部分有害物质的含量要求,或允许霉菌和酵母菌存在,而其中的有害菌种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DB33/383-2005”标准,其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参与,其他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而在广东“DB44/116-2000”标准中,则有3家饮用水和饮料企业参与制定。

有专家指出,对比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和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发现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中,关于有害物质的限量甚至宽松于自来水。如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砷、硒含量需小于(或等于)0.01mg/L,而浙江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则为小于(或等于)0.05mg/L即可。而镉的限量,前者要求小于(或等于)0.005mg/L,后者为小于(或等于)0.01mg/L,要求放宽了一倍。

浙江质检替农夫山泉“喊屈”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浙江省标准 DB33/383-2005和广东省标准DBS44/001-2011,这三份目前在实施的标准,微生物指标完全相同,统一为菌落总数50,大肠群菌3,霉菌、酵母菌1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他指出部分媒体报道不实,拿广东省2000年已废除的“DB44/116-2000”标准和现在浙江省正在执行的“DB33/383-2005”标准来比较很不恰当。事实上,2012年5月1日,广东省卫生厅开始实施新的《饮用天然山泉水》“DBS44/001-2011”标准,和浙江省现在的标准都一样,采用的都是国家统一标准,微生物霉菌、酵母菌指标都10,不存在浙江省标准低于广东省标准之说。

媒体企业孰是孰非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媒体将自己角色扮演成审判官,认为农夫山泉目前的做法,违反了当地行政管理法,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或已涉嫌违法。不仅农夫山泉有钻法律空子的嫌疑,广东相关部门也应反省。

面对部分媒体的一味指责,农夫山泉采取了沉默回应。但也有媒体依据事实上报,得到了农夫山泉信任,在农夫山泉发给一记者的传真中,解释了两地标准合用的缘由。

传真部分内容显示,广东省卫生厅2013年1月10日下发给河源市卫生局回复函粤卫函(2013)21号,该函指出:“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省卫生厅《可执行DB33/383-2005产品标准生产“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的企业名单》的备案,我省无需备案”。按照《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相关规定,农夫山泉广东分厂使用浙江省地方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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