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多管齐下 可追溯体系将于年底建成

   日期:2013-04-27     评论:0    
核心提示:“五一”临近,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和消费进入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和敏

“五一”临近,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和消费进入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和敏感时期,相关部门也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根据这份工作安排,我国将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2013年底前,完成主系统和子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并建立是“黑名单”制度,加强对食品企业的震慑。

“五一”临近 应加大热销食品抽检力度

“五一”临近,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和消费进入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和敏感时期。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加强了对热销产品的检查力度。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肉制品、酒类、糕点、炒货等节日热销食品,进行前期隐患排查,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

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力度。节前许多地方开始生产大批卤肉、炒货等,小作坊也正在火热的运作中。对此,该局重点检查了辖区内小作坊的环境卫生情况及业主采购的原料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要求,是否采购和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标签不规范或者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等,严防出现安全隐患。

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处置。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相关应急资源保障工作,对发生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果断处置,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充分发挥12365等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对接到的案件线索,依法快速查处。

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年底建成 加强监督和处罚

去超市买奶粉,担心产地没保证?去市场买牛肉,担心质量不安全?只需拿出手机扫一下包装袋上的二维码,牛奶产自哪个农场哪头牛、如何收购、加工和销售,牛肉检疫是否合格、哪家企业屠宰、如何包装、运输等全过程的信息都将一清二楚。这不是幻想。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提出,“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奶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根据这份工作安排,我国将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2013年底前,完成主系统和子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

面对各地掀起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热,却有部分消费者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就像前些年超市设立的猪肉信息查询机一样,这些“看上去很美”的系统难免会沦为摆设而少人问津。更有网友质疑:“追溯系统里的信息都是企业自己提供的,能保证真实可信吗?”

“消费者的担心可以理解,但事实上,企业录入信息是有人监管的。”相关专家解释说,以养猪业为例,生产商需要拿到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这是一个第三方认证,生产商将受到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包括定期和不通知的突击检查,不合格就整改,合格就继续发证。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相关人员表示,“一定要惩罚,惩罚到他不敢造假,必须要有强大的威慑力。否则保障食品安全依旧只是空谈。”

食品安全“黑名单”需强化惩戒力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食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

“黑名单”是一种具有杀伤力和威慑力的惩罚方式。在社会形象方面,如果上了“黑名单”,无异于被钉上了“耻辱柱”,企业的市场活动机会和空间将大为缩减甚至被淘汰出局。这无疑给不法食品企业敲响了一记警钟,也给了消费者一颗“定心丸”。它不仅能引导食品企业增强责任感,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也能促使它们严格守法、诚实守信。同时,将失信企业置于公众的广泛监督之下,体现了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的基本法则,有助于让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功能。

然而,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只是第一步,“黑名单”不是一“黑”就灵,其效果好坏取决于制裁力度的强弱。因此,有必要给“黑名单”的惩戒项目上填充内容,如还应从国家层面建立面向食品监管体系公职人员的“黑名单”制度,及时“拉黑”监管环节履职不力甚至胡乱作为的公职人员,加强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责任连带处罚,督促职能部门扮演好“看门人”的角色等,让“黑名单”真正产生应有的威慑力量。

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惩罚机制,让失信成本远远大于失信收益。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关键是要抓紧架构一套严厉的惩罚机制,将重点放在法律惩戒机制的构建上。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推荐资讯
可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