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

   日期:2013-07-16     评论:0    
核心提示: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指出,其内容所称的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指出,其内容所称的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鉴于新资源食品的名称是《食品卫生法》中提出的,为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办法》将"新资源食品"修改为"新食品原料".《办法》增加了新食品原料受理后即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程序,增加了新食品原料申请人隐瞒造假处理条款。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新食品原料许可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新食品原料许可。

根据《办法》,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办法》要求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此外,《办法》明确说明,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上述物品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推荐资讯
可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