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环境监管思路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仍需从长计议

   日期:2013-08-05     评论:0    
核心提示:当前,随着我国环境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环境监测监控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逐步实现了从粗放到精准、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转型。

当前,随着我国环境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环境监测监控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逐步实现了从粗放到精准、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转型。毫无疑问,这种转型包括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建设。我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展成就与缺陷共存,怎样让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上得起用得好管得住需从长计议。

作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中 “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的重要内容,国家重点企业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果。污染源自动监控是实施环境监管的先进手段,具有自动、实时、在线等特性,可提供海量的排污口监测数据,使环保部门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污染源排放及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有着传统环境监察、监测手段无可比拟的优势。

我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展现状

自我国提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概念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在相关领域的投入就呈现快速增长势头。截至2008年,我国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方面的投入已经达到4.85亿元,企业端点源建设投资达到19.56亿元,年均维护费高达数亿。监控对象也由2005年3000多家上升到目前的1.4万家,覆盖几乎全部的国控污染源和一定量的省控污染源。污染排放量自2007年出现下降拐点以来,近两年持续保持下降趋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使用效力正在逐步体现。

经过近十多年来的努力和国家对节能环保工作的支持,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已由最初只是调取污染治理设施的开关情况,到目前部分实现COD、NH3-N、 SO2、NOx等主要污染因子现场自动监测分析、无线传输、远程控制和实时报警,我国的污染源监控网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主要体现在:

1)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框架建设工作基本完成

目前,全国31个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地市已建成各级、不同规模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198个,监控中心内部已实现联网。部分地区的污染源污染排放数据已经可以及时传送到国家、省、市三级监控中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框架建设工作已经完成。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投入逐年增长,监控对象逐年递增,监控效力稳步提升

我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经过10多年的建设,技术越来越先进,功能越来越复杂,但要使自动监控系统更完善、满足新时期环境预警与监控的要求,还有很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管理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的设计和产品标准尚待进一步制定完善。例如,江苏省苏北某化工园区安装的COD在线监测仪,平均1个月就有企业报告设备发生故障。

二是使用维护不规范。许多企业虽购置了在线监控装置,但配套装置和辅助设施跟不上,有的企业甚至将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与化学药剂混放在一起,导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受到腐蚀。

三是数据可信度不高。少数企业唯恐超标排污受罚,便在显示器上动手脚,让数据常年在一定范围内波动,从不超标,与环保部门的抽检性监测数据相差很大。

怎样用好自动监控系统?

随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如何进一步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笔者认为,破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管理难题,加快构建先进完备“数字环保”体系,应从法律、政策、技术等方面入手,采取措施。

一要强化政策支撑,规范产品管理。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资质认证及周期性计量检测认定的管理办法》;要拉长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的链条,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在装置设计、安装、施工、竣工验收、资质认证及常规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职责。

二要完善管理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装置数据传输技术标准和报送格式,使数据信息共享,减少资源浪费。同时,污控部门负责装置的安装和验收;监测部门负责比对监测和数据校验;环境监察部门负责现场监察和查处违法行为。

三要强化远程监控,严查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大污染源远程监控力度,围绕“三个吻合”进行数据核查,即现场仪器仪表检测的数据与实际排放的浓度是否吻合,现场仪器的数据和基层监控中心的数据是否吻合,上级监控中心的数据与基层监控中心的数据是否吻合。若企业故意弄虚作假、调低数据或私设排污暗管偷排,环保部门必须追究企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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