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十三五”课题公布 PM2.5有所涉及

   日期:2013-08-30     评论:0    
核心提示:8月27日,据环境保护部的消息称,环保部将按照“开门编规划”的原则,向全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负责“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21项课题研究任务。

8月27日,据环境保护部的消息称,环 保部将按照“开门编规划”的原则,向全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负责“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21项课题研究任务。这些课题由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和环境规划院筛选,将邀请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单独或联合申报,共同参与重大问题研究。

根据规划编制时间表,这些研究成果将在2013年12月底前中期汇报、提交初稿,2014年4月底提交正式报告,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提供支持和建议。

《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部分重点问题研究课题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称,本次公开选聘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单位须设立课题专门财务账目,专款专用,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

《指南》介绍,在这21项课题中,既包括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展及环境规划评估方法研究;国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环境保护动态及需关注的重大问题;公众关注的环境重点、热点问题调查;2016~2030年主要经济社会与资源能源指标预测研究;国家中长期环境经济预测模拟系统拓展开发等课题。同时,近来受到公众关注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研究;“十三五”土壤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研究;我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指标达标的分析与路径研究;典型水环境单元污染防治方案编制的关键技术研究等也均在课题的范围中。

对于土壤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的研究,环保部表示,开展3个以上国外发达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及实施效果分析,分析与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适用性。设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长期土壤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体系。开展“十三五”土壤环境指标体系评价方式、考核统计方式、目标可达性等研究。

对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指标达标的研究,环保部表示,分析我国整体及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PM2.5质量浓度变化趋势,分析空间分布特征。从国家层面推动城市空气质量PM2.5指标达标的路线图和政策制度安排。

环保部表示,为能使规划重点问题研究成果能与实际相结合,鼓励具有地方环境规划实践、前期研究积累的省级环境规划院等单位申报,鼓励技术单位和试点省市联合申报(试点省市的选择、确定应与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协商)。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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