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国家卫计委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日期:2013-12-26     评论:0    
核心提示:《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健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到2015年末,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并逐步延伸到社区、乡村,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

国家重视食品安全监测

国家卫生计生委陈啸宏副主任24日在相关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各省级中心主要职责是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发挥技术统领和牵头作用,负责对辖区内风险监测工作机构业务管理,开展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并承担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6家参比实验室要按照各自的参比项目,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复核、技术培训和新方法新技术研究等相关工作。

陈啸宏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系统、持续地监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害因素及其变化情况,并经过科学评估,将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监管重点以及评价管理措施效果等提供科学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健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到2015年末,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并逐步延伸到社区、乡村,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三定”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在本辖区组织实施。

“正本清源”严管食品安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明年六大任务之首,特别提出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本次会议将食品安全列为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中国社科院农业专家李国祥指出,这显示了新一届中央对待食品安全的铁腕决心。

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李国祥表示,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信心不足,已成为中国突出的社会问题。其深层原因在于,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的环境资源压力日益加大,不得不依赖加大化学品投入以提高产出效益,农业日益成为重要的污染来源,农业的生态功能日益减弱。

“中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为农业的重要目标,这要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再盲目追求数量增长和粗放发展,”李国祥表示。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会议提出既要靠“产”也要靠“管”,将对农产品生产的资源环境和经营流通的商业环境实施严格的监管。

我们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分析和思考:第一,标准制定和执行分属两个部门。第二,取消分段管理体制后,监管模式是关键。第三,技术支撑不可或缺,能力建设是当务之急。第四,风险交流薄弱,正确的科学信息明显处于劣势,而没有科学依据的误导信息大占上风。食品安全问题全世界都有,但消费者如此严重的误解是“中国特色”,要解决这一现状,还需社会各界和个人都参与进来。

食品从卫生到安全,是一种治理理念的重大转变,要保证食品安全,应当强调并发挥好法律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具体而言,应当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的关系;充分发挥民事责任在食品安全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刑事责任的打击力度,使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协调、衔接;探索食品安全事故中大规模侵权应对制度,建立起公益诉讼、集团诉讼、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总结国内外的经验,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的监管是政府的应有之责。真正实现”舌尖上的安全”,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需要对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最终消费的全程监管,食品安全相关的体制机制、监管手段料将全面加强,相应资金、技术和装备投入预计也会加大。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要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要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权力和责任紧密挂钩。

需要指出的是,今年以来,新一届政府对食品安全频频施以“重典”,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强调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5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而《食品安全法》目前也正在修订中,新法拟将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经济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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