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试点

   日期:2015-11-09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降低科研人员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营造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支撑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国家试点省,日前,黑龙江省出台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降低科研人员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营造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支撑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国家试点省,日前,黑龙江省出台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试点工作方案。

据了解,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成立6年来,在省科技厅的指导下,形成了“一手抓资源建设、一手抓服务落地”的“龙江平台模式”,受到科技部高度认可。目前,共享平台共加盟各类创新服务机构644家,整合入网2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3794台(套),检测项目2.98万项,实现网上预约服务6.47万次,累计服务金额3.25亿元;建成开通了覆盖全省的13地市共享服务子平台和47个县(区)服务推送站点;累计核心服务企业用户已达2246家,梳理各类服务案例3899项;参与了科技部“中国农村三级医疗网”、黑土可持续利用与保护等项目共建,持续引入国家级区域优势资源服务全省创新创业。

根据方案,黑龙江省试点工作将以省共享平台为纽带,选取哈尔滨工业大学、省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研究院、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一批省内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开放绩效突出并具有代表性科研设施与仪器的高校、科研院所及有仪器服务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供”方开展试点工作。选择一批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及部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作为“需”方开展试点工作。重点面向哈大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建设布点,选择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3家地市子共享服务平台作为服务推送试点单位,针对地方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开展个性化的服务推送,带动区域创新资源集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

黑龙江省科技厅将结合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地方工作站建设,落实国家人口健康(领域)、黑土研究和林下经济等平台资源和专题服务在我省落地;与吉林、辽宁、内蒙协作开发东北地区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资源共用模式,拓展与远东地区、俄语地区的仪器、检测资源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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