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四项工作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

   日期:2006-03-30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评论:0    
     3月8日,国务院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振兴装备制造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当前,要抓紧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体系。 
       曾培炎说,装备制造业是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装备制造业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具有相当规模和水平的装备制造业体系,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制造业规模目前已跃居世界第5位。但是应该看到,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上大而不强,素质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国际竞争力不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曾培炎指出,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我创新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若干意见》精神,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力争到2010年发展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技术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制造业集中地和工程研发中心,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逐渐形成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装备制造业格局。 
       曾培炎强调,振兴装备制造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着眼长远,认真筹划。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明确主要任务,实现重点突破。国务院已明确了振兴装备制造业的重点领域,提高这些领域的装备制造水平,对国民经济全局有重要影响,对产业结构调整带动效果明显。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和宏观调控力度,尽快实现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能力的突破。同时要以点带面,带动配套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 
       第二,继续深化改革,健全体制机制。要正确引导装备制造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规范跨国公司并购行为,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能力。在改制重组中,要注意培养和保护多年来形成的研发制造体系、市场份额和自主品牌。 
       第三,扩大对外开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国家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要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培养研发人才,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企业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四,加强组织协调,狠抓贯彻落实。国务院已批准了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出台配套措施,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要有针对性地安排一批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鼓励企业订购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各地要搞好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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