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由降转升

   日期:2006-11-2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评论:0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日前在一个关于工业行业创新能力的会议上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 

国家统计局今日举行首届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信息发布会,发布2005年度全国50个工业行业创新能力的最新统计信息。这是我国将建设创新型国家定为国策以来首次集中发布工业企业创新能力的权威信息。 

从此次会议发布的最新数据看,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2005年全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达1250.3亿元,同比增长31%;研发投入强度结束了连续两年下滑的趋势;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的份额达到51.9%,同比增加3.4个百分点。 

张为民在讲话中指出,在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的引导下,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机制不断完善,尤其是最终体现和反映技术创新效果的技术创新产出能力明显提高,企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50个行业中的“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企业已经开始成为各行业科技创新的领军企业,成为促进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 

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主任朱新武在大会上说,200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活动有几大特点: 

一是政府部门对企业自主创新支持力度加大。全年大中型工业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得的研发经费总额为45.4亿元,比上年增长28.6%。政府资金所占比重为3.6%,与上年基本持平,扭转了该指标连年下降的势头,政府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开始显示出效果。 

二是内资企业在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内资企业的研发投入达到924.7亿元,占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的74%,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增幅达32.7%,分别比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高6.9个和6.2个百分点。在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量中,内资企业的贡献达77%。 

三是大型企业成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骨干力量。大型企业的研发投入达到824.8亿元,占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的2/3;研发投入强度为0.91%,远高于中型企业0.57%的水平。 

四是研发投入继续向少数高技术和中高技术行业集中。全年研发投入超过百亿元的行业由上年的2个增加到4个,分别是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电子设备制造业(276.7亿元),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73.7亿元),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26.9亿元),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118.1亿元),这四个行业占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的比重达到55.6%。在39个工业行业大类中,研发投入强度超过1%的行业有5个,分别是专用设备制造业(1.61%)、医药制造业(1.52%)、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1.39%)、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39%)以及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18%)。 

五是自主创新活动集中在东部地区。在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东部地区企业研发投入为939.6亿元,占75.2%;中部和西部地区企业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85.1亿元和125.6亿元,分别只占14.8%和10%。研发投入超过百亿元的省市都集中在东部地区,广东、江苏、山东和上海四省市占了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的49.2%。 

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创新投入和产出上表现良好,与“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企业的贡献密切相关。2005年“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企业占全部大中型工业的比重较大;“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率相对较高;通信设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企业创新投入最多;汽车整车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企业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位居首位;“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企业集中在东部地区;“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企业中以中型企业居多,大型企业创新投入力度大。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我国自主创新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研发投入强度不足。2005年我国R&D与GDP之比仅为1.34%,与世界发达国家2%以上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作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的大中型工业研发投入强度多年仍徘徊在较低水平。 

二是创新能力亟待提高。2005年,开展研发活动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不到1/4,表明自主创新还没有成为企业自觉的意识和普遍的行为;设立技术开发机构的企业不足三成,不能为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的研发项目数仅占14.9%,全社会科技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不足1/10,多数创新活动还处于跟踪模仿阶段等。因此,大力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任务还很艰巨。 

三是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效率亟待提高。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每产生一项发明专利人员投入为137人,分别是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6倍和5.5倍;每产生一项发明专利的研发经费投入为1821.5万元,分别为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2.9倍和3.8倍。因此,大幅度提升国民经济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十一五”时期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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