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最大提案力挺电子标签国标NPC 牵涉国家安全

   日期:2007-03-0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评论:0    

一项国家强制性标准NPC的意外“休克”


                                   RFID的广泛应用

    在2006年8月,《信息产业部给国务院有关电子标签情况的汇报》指出,EPC在华扩张更深层的战略目的在于它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掌控全世界(包括中国)所有的产品及产品流通信息资源.
    这会全面丧失国家信息安全和在国民经济基础信息领域的主权和主动权,特别是对于国防和军队信息化以及政府采购
    一项关系我国信息和经济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缘何在高调实施两年之后,悄然“休克”?2006年,59位政协委员要求恢复执行该标准的“政协最大提案”得到了相关部门正面回应,为何历经一年依然未果,甚至标准前途更加逼仄?
    今年“两会”,杨匡满等政协委员再次递交了《关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NPC)的推广应用工作必须立即恢复的再提议案》(下称《再提议案》)。
    截至《第一财经日报》发稿时,在这份提案上签名的代表已经有72人。有59名代表签名的2006年提案被表述成“自政协有提案以来联署人名最多的提案之一”,今年的《再提议案》“毫无疑问将成为政协最大的提案”。
   “这是某些部门只顾部门利益,把国家利益放在一边的结果。”日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政协委员杨匡满指出。
    NPC与EPC(产品电子代码)两个标准,前者是我国自主创新、完全拥有知识产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编号GB18937),2003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称“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又称“国家标准化管理局”,下称“国家标准委”)颁布并实施,2005年被宣布取消;后者是美国EPC Global公司推出的一种产品电子代码,2004年正式进入中国,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委所属机构)为其代理单位。
    二者致力于以电子标签(RFID)为载体,对产品信息进行标志、登记、储存和管理,以建立一个基于企业和产品信息的“物联网”或“商联网”。
    就此,记者多次致电国家质监总局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委办公室,但都因对方表示“不方便评价此事”、“不知道谁负责评价这件事情”,不能获得进一步信息。

    政协最大提案
   
杨匡满认为,NPC标准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事关国家信息安全和经济安全,应该尽快恢复实施”。他同时指出,擅自叫停该标准的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不顾国家利益,只管部门利益,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杨匡满说,为了保障问题的解决,《再提议案》将被直接递交给国家信息化办公室处理,而去年的送交处理单位则是国家质监总局。
    “去年的提案对EPC在中国的进程起到了一定的阻截作用。”杨匡满说。
     在《再提议案》中,签名代表联合提出,应该撤消“国标委2005[29]号文”(注:该文件废止了NPC国家标准)和所有限制NPC标准在我国推广实施的文件,尤其要撤消把中国NPC标准的施行工作交由美国EPC在华唯一代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管理的错误决定。
    “所谓NPC和EPC之争,其本质就是中美两国在WTO框架下对中国商品物品信息权的归属之争,是高挂在国家信息主权和控制与反控制层面上的战略竞争,是信息资源、国家经济安全、核心标准技术以及国家体制机制、行政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较量,这不单纯是个经济和技术问题,弄不好会危及国家安全。”在2006年政协会议上,代表们递交的《再提议案》如此表述限制EPC标准、推广NPC标准的理由。
    在执行环节,委员们建议,组建由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标准委、海关、工商、质检、统计、药监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的“NPC标准应用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国信办牵头,领导和协调NPC标准在各有关行业和部门的应用与推广。而标准的实施和推广应用“要坚持采用官督民办、市场化运作模式”。
    对于EPC标准,《再提议案》指出,在国际统一的代码标准形成且我国明确采用该标准之前,应该禁止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及下属机构在我国宣传推广;确有市场需求的非国际标准可由民间机构代理,并按WTO协议享受国民待遇。

    NPC被逼入窄巷
   
攸关如此。事情能否在再次提案之后很快得到解决,杨匡满心里却没有底,因为,NPC标准被废止一事涉及因素“比较复杂”。
     这种“复杂”,在过去一年中,杨匡满等签名代表都有深刻的体会。
     2006年的提案提出后,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很快便找到了杨匡满家里,商谈NPC标准的推进问题。
     据杨匡满透露,当时,相关人士代表质监总局党委和国家标准委明确表态,NPC的推广应用工作还要搞,但因涉及产品进出口等方面的问题,标准的恢复和进一步推广需要一个过程。
     现在回忆起来,杨匡满觉得有点遗憾的是,那次沟通谈得比较简单,仅进行了浅层次的交流,而且,此后双方再没有过进一步接触。
    “恰恰在恢复NPC的实施和推广这个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核心问题上,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的主要领导一年来无任何行动。”《再提议案》如此总结过去一年相关部门对NPC标准的作为。
    杨匡满说,更加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事情却在朝着另外一个方向渐行渐远。
    对于已处于“休克”状态的NPC标准,国家标准委不仅没有提出任何“解冻”措施,反而在2006年5月,让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推出了修订NPC标准的方案,方案核心内容就是:取消NPC标准的全国性;把NPC由国家强制性标准降格为推荐性标准;限制并规定NPC不得进入流通领域。
    《再提议案》称:“该修改方案立即遭到了信产部、商务部等业内知情单位及专家们的坚决反对。”
     但于事已然无补。《再提议案》中透露,2007年1月,“经半年多的调查和总局党委研究后”,国家质监总局监察局内部宣布了一系列人事处理决定。
     对此,《再提议案》中透露,国家质监总局官方宣布的处分缘由是:“在NPC标准的制订和执行过程中论证不够,决策不慎,给国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等。”
     至此,国家标准委与NPC标准有关的干部,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主任张成海外,大多都受到了各种形式的“处分”和“处理”。张成海的另一个职务是EPC Global China CEO,负责该标准在中国的推广。

EPC扩张

与此同时,EPC标准则在中国快速而有序地开展,霸占和垄断着市场。

这被信息产业部等国家相关部委解读成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

在2006年8月,《信息产业部给国务院有关电子标签情况的汇报》指出,EPC在华扩张更深层的战略目的在于它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掌控全世界(包括中国)所有的产品及产品流通信息资源。

“这会全面丧失国家信息安全和在国民经济基础信息领域的主权和主动权,特别是对于国防和军队信息化以及政府采购;如果我国所有物品均采用EPC,则对我国安全必然造成重大影响。”

据RFID国家标准工作组副组长李西平介绍,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日本就坚决抵制EPC,建立了自己的编码应用标准体系UID;德国、韩国等国家也不盲从EPC,着力开发本国的电子产品编码体系。

NPC标准:不战而亡的“伤城”

国家信息安全高于一切,在电子标签编码标准的制订过程中,应牢牢把握这个核心

2001年,李西平真正觉得自己可以大干一番了。

当时,中国标准化研究中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级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前身)主动找到他,一起合作个大项目——以电子标签(RFID)为载体,在全国范围内对产品实行注册登记,一物一码,以建立我国自己的“商联网”。

该项目即“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下称“NPC”)”

李西平当时在某公司担任董事闲职,过着一个普通商人优适的小日子,波澜不惊。“NPC项目一下子就让我来了精神。”

自1991年加入国际编码协会后,中国标准化研究中心下属的物品编码中心就一直在国内推广条形码。但条形码不能实现产品信息的共享,不利于产品的流通管理和网络化环境的变局,是一种过渡性编码标准。于是,国家标准委一早便开始酝酿中国自己的编码标准——NPC。

李西平认为自己很幸运,可以参与这一“利国利民的伟大工程”。

他随即辞去了原职,另外组建了新企业——北京鑫科运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2年9月,该公司与中国标准化研究中心、北京东方捷码科技开发中心(国家标准委属企业)一起,注册成立了“中标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中标公司”),正式开始推进NPC实业化工作。李西平任中标公司总经理。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则让他至今懵懂不清。

坎坷NPC

运作实体中标公司成立后,国家标准委加快了NPC标准的制订工作。

2003年4月,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委的上级主管单位)、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并实施NPC,标准编号GB1893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作为NPC载体,电子标签(RFID)标准制订工作也随后启动。2003年11月,国家标准委下文,正式批复成立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该工作组组长由时任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所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王立建担任,李西平等三人为副组长,秘书处设在中标公司。

接下来,中标公司开始建设中央数据库,开发相关管理程序和软件,最多至100多人的队伍全身心扑到了NPC上。

2005年7月,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在给国信办的汇报材料中指出,“NPC标准肯定比3G、数字电视、数字集群、WAPI等标准的分量更重……”

一切看似都在有条不紊地推动中。

然而,国家标准委对NPC的态度却在悄然间发生了根本变化。

2004年3月9日,国家标准委突然发文,下令暂停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的一切工作。5月8日,又发布2004-44号文件,撤销NPC管理中心。

2005年4月30日,国家标准委再次发文[2005-29号],全面停止中标公司NPC相关工作,并将NPC交由其下属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美国EPC在华唯一代理机构)负责管理实施。

刚刚运行了一年多的NPC工作,就此全面陷入瘫痪。

与此同时,国家标准委却忙不迭地加紧了将EPC高调引入中国的动作。

2004年1月,国家标准委、标准化研究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接受美国EPC Global授权,成为其中国唯一代理机构。时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成海出任EPC Global China CEO。

随后,他们对EPC标准的热情在2004年6月达到最高潮。

当时,国家标准委向发改委、科技部、信息产业部等七部委发出通知,邀请相关部门主管司局领导参加“物联网”和EPC标准化管理指导组,旨在“保障物联网和EPC技术在我国的应用”。

为此,信息产业部以特急件复函,称“将我国标准化工作建立在美国EPC Global的识别体系和技术规范之上,不仅会给我国的政治、经济、企业和个人带来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同时EPC中所含的知识产权问题,也将会给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带来难以避开的桎梏”,对EPC在华的快速发展提出了不同意见。

2004年12月,由信产部科技司主持的电子标签标准研讨会在京召开。国务院十部委、解放军三总部、全国高校及企业80余位领导、专家代表出席会议,并形成《纪要》。《纪要》提出:“国家信息安全高于一切,在电子标签编码标准的制订过程中,应牢牢把握这个核心……中国必须警惕信息侵略,国家必须掌握电子标签领域发展的主动权。”

2005年7月,接国信办主任王旭东(现任信息产业部部长)指示,国信办调查组出台了一份调查报告——《关于“NPC国家关系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产业利益不应全面封停”》。

该文件结论称,国家标准委应该立即恢复NPC、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相关工作;同时,在国际标准形成并且我国明确采用国际标准之前,停止任何其他非国际标准在国内的推广应用。

不仅如此,对于“扬EPC、弃NPC”的做法,国家标准委高层领导也认为有失妥善。

据上述国信办调查报告,在宣布NPC关停的大会上,国家标准委前主任李忠海公开感慨称,“我始终认为NPC是个利国利民的好项目”,“是有市场需求的”。

是非判断如此。“事关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NPC却在一片惋惜和呼吁声中,愈走愈远,至今不见反弹迹象。

部门利益的牺牲品?

那么,究竟什么因素导致国家标准委主任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果断停掉了NPC标准呢?

“说到底还是个利益问题啊”。“条码每年有一点几个亿的收入……它是各个省标准机构,是我们国家标准事业的救命稻草……因此技术监督局(指国家质监总局)把它看得很重,它们在两码服务过程当中得到了利益。”今年的政协最大提案引述了李忠海在公开场合对这一事件的上述说法。

据此文件介绍,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委长期参与条形码的创收和分成,下属机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为直接执行机构。该机构充当美国EPC在华唯一代理后,这一角色将继续扮演下去。

EPC Global本身是一个营利性公司,对中国终端用户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即根据企业的注册资金,注册费收取分5个档次,从5000元到40000元不等。

按照中国目前登记在册的大小企事业单位1000多万个(不含个体业主和具有商业行为的自然人)的一半进行EPC注册计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每年可收取人民币500亿元,如按照国际惯例,代理机构只留取20%代理费,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每年将有100亿元的收益。

据信息产业部预测,未来5~10年,由编码体系确立起来的电子标签产业将达到3000亿美元的规模。中国的产品份额将占全球的1/3。

而NPC标准的操作实体并不是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而是中标公司。

据中标公司总经理李西平介绍,中标公司的收费标准是:80元/码,20~30元/年维护费,两项收费均8000元/企业或年维护费封顶。同时,对于政府集中领码的产品用码,如药监、军工、易燃易爆产品等,公司提供免费码段。

公司所得收入上缴国家相关税费后,一半上缴国家标准委下属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另一半则为公司经营所得。

“好好的一件事,却因涉及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利益,只能停下来。部门利益、国家利益孰轻孰重?”在2005年,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递交给国信办的汇报材料中披露,李忠海的感慨显得有些无奈。

利益渗透与标准战略的气节

由于触犯了国外既得利益集团的领地和战略触角,后者会通过各种手段对新兴标准进行打压

无需多言现代经济竞争中,掌握自主产权标准的重要性,但为什么我们的某些决策部门却在如此紧要的问题上犯了迷糊?

“谁使用EPC标准,谁就把自己的信息资源控制权交给了EPC Global。”信息产业部在2006年8月递交给国务院的《信息产业部给国务院有关电子标签情况的汇报》中如是指出。

这不仅意味着国家的产业和经济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甚至可能在非常时期威胁到国家安全。比如,目前的很多军用物资实际上都是民品,这些物资在非常状态下的集中和流动信息一旦被详细掌握,相关军事动向就可以轻易地泄漏。

而这一格局正是美国EPC Global所深有寄望的。即在全球范围内建成一个规模超过互联网、以企业和产品信息为核心的“物联网”,监控、跟踪全球使用并进入该系统的所有企业及产品的全部信息。

与此类似的是美国缔造和主控的互联网格局——根服务器在美国国内,后来者皆纳入股掌之中,且绝无机会跳出此一秩序,只能在此基础上重新作检索。这自然适应“地球是平的”新环境,也利于与世界接轨,极端的例子却包括,正是依靠对互联网的控制,美国在科索沃战争中一下子让对手陷入现代科技战争的盲区。

或可作为启示?与传统战争概念不同的是,现代高科技战略竞争中,很可能没有补救的机会,亡羊而不能补牢。于互联网格局如此;于电子标签编码标准,也是如此。

“为什么我们的标准战略竞争每战必败,甚至不战而败?”信息产业部某司长曾多次在内部场合如是感慨。前者如无线互联网国家标准WAPI,后者则暗合了“休克”中的电子标签编码标准NPC。

利益恐怕是其中最核心的因素。

一方面,由于触犯了国外既得利益集团的领地和战略触角,后者会通过各种手段对新兴标准进行打压。

WAPI案中,美国方面上至国务卿、参议两院,下至各产业团体和相关企业,就通过不同方式对我国政府、国际标准组织等不断施加压力,最后将“一个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拉入了尴尬境地,在国际标准体系中屡屡碰壁。

另一方面,更加难以应付的是,这些国际上的利益团体更加善于通过各种手段,培养、卷裹和挟持国内利益代言体(人),进行各种形式的“利益渗透”,即成里应外合之势。

比如,TD-SCDMA国家3G标准确立以来,国内企业的整体支持热度就一直不高,某些知名企业反而跟着国外WCDMA电信巨头一起,批判TD-SCDMA的技术落后性、不兼容性,追捧其他两种标准。动机中不可排除的因素就包括,如此一来,这些企业合作、代理的WCDMA/CDMA2000标准产品可以继续啃吃中国市场,与他们的国外“主子”一起维系原来的市场秩序。

同样,尽管已经被颁布为国家强制性标准,WAPI在国内产业界的推进过程也一直不尽如人意。某些企业根本就不愿意生产适配该标准的产品,因为它们更加在意的是,手头积压的迅驰笔记本电脑产品如何卖得更好,以及如何继续保持好与英特尔的合作关系。

通过类似联盟,这些国内的利益载体尽管可轻松获得不少的恩惠,但于我国产业和经济安全、国家利益,以及这些中国同盟军而言,无论WCDMA、Wi-Fi (WAPI对应的美国无线局域网标准),还是EPC的做大和垄断,都不是一件好事。

长远来看,影响现代国际间经济竞争的诸多决定因素中,除能源外,高科技领域的战略地位正变得越来越重要。标准的抢滩更是赢得主动地位的上上之策。

此中,除了经济实力、我国庞大市场的后盾外,分外重要但不被提起的应该还包括,投入这一战役的战略眼光、坚韧的气魄,以及凛然的气节。

在外部压力和利益诱惑双重门下,我们的决策者和相关部门、企业,是否树立了标准和高科技战略的意识?是否具备抵抗利益诱惑的气节?是否充分做好了承受和反抗来自各方面压力的心理准备?(陈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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