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暂不能确定“毒胶囊”铬超标

   日期:2012-04-18     评论:0    
核心提示:尽管13个药用胶囊产品已经被停止销售和使用,但其是否铬超标依然存疑。4月17日,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消息是,该局督察组已经到达浙江省新昌县,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尽管13个药用胶囊产品已经被停止销售和使用,但其是否铬超标依然存疑。4月17日,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消息是,该局督察组已经到达浙江省新昌县,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4月15日,一则报道将药用空心胶囊推到风口浪尖。根据这则报道,有9家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的胶囊产品铬超标。

  “对媒体报道的这13个批次的胶囊产品,我们很重视。所以暂停其销售和使用,但现在还是存疑阶段。这些产品是否真的铬超标,还要看抽检之后的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部人士这样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由此看来,尽管媒体的报道拿出了检测数据,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这些数据尚不能作为执法依据。换句话说,只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抽检之后,才能确定哪些产品铬超标。

  现有检测结果可否作为药监局执法依据

  据知情人士透露,4月15日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紧急召开会议,研究如何检验媒体所报道的13个批次的胶囊产品。该院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检验机构。

  16日凌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就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一事表态: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

  “这样的表述其实很有意思,一般老百姓会觉得药监局反应挺快的——媒体一报道,药监局就马上查处了。”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媒体报道明明有检测结果,为什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要监督检查相关产品?而且,还要在监督检查之后才能确定如何处理相关企业?

  据悉,媒体的记者分别在北京、江西、吉林、青海等地,对药店销售的一些胶囊药品进行买样送检。检测项目主要针对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经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反复多次检测确认,9家药厂生产的13个批次的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2mg/kg的限量值, 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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