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总站:2012土壤环境监测后续工作要求

   日期:2012-09-27     评论: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12]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总站 [2012]72号),2012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样工作基本结束,为顺利完成后续的数据汇总、整理分析、报告编写、样品保存及成果上报等工作,现 制定《关于做好2012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后续工作的通知》。请按照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  2012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提纲

        2、  2012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数据表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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